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邮运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推进“邮运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为落实市政府与中国邮政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广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邮运通”服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构建集寄递物流、农村电商、普惠金融等于一体的“邮运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多跨协同、融合发展、服务乡村”原则,推进农村地区交通运输、邮政、商贸、农业、供销、快递资源整合,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形成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4年年底,全市按照分类推进的方式,重点打造“邮运通”示范区县3—5个,建设区县共配中心3—5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400个以上。
到2025年年底,累计打造“邮运通”示范区县10个、建设区县共配中心10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1000个以上,累计入选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5个以上,累计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贷款支持20亿元以上、带动农产品销售额16亿元以上、带动农产品邮政快递业务量2亿件以上。
到2027年年底,全市具备条件的区县实现“邮运通”模式全覆盖,全面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助力柑橘、中药材、脆李、榨菜、花椒等特色农产品畅销全国,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邮运通”新业态新模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共建共享,健全“邮运通”寄递物流网络
1.建立健全寄递物流体系。推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和客货邮融合发展迭代升级,优化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网络共享、末端线路共配、运力资源共用的运输组织模式。引导邮政、客运、货运、快递、农业、商贸、供销等主体合作,整合共享基础设施、运力、装备、人力等资源,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推进交通、邮政、商业、供销、快递行业融合发展。推动打造全市最快实物寄递网,补齐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短板,完善乡镇到村的末端网络,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2.建设改造区县共配中心。发挥区县共配中心干支衔接、统一仓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区县到乡镇、乡镇到村的共同配送,提升区县物资下行和农副产品上行的中转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3.优化拓展乡镇共配中心。选取位置较佳、人流量集中、作业面积适当的邮政网点、客货运站场、供销站点、商超网点、快递营业点等,通过增配设备、叠加服务等方式,建设集快递分拣、收投、客运、货运、农村电商、政务便民、普惠金融等于一体的乡镇共配中心,增强上接区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市委金融办、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4.转型升级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强化村级寄递物流运输网络和综合便民服务站建设,为周边居民提供快递收投、农村电商、政务服务、生活缴费、交通服务、农资销售、普惠金融等“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合理设置流动型服务点,做好农产品生产销售服务,提高上行农副产品即时流通效率。有条件的区县可按照相关规定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实现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业农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委金融办、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二)推动产业发展,丰富“邮运通”服务功能
5.助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销售、寄递、融资等一体化服务,更好满足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双链工程”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柑橘、中药材、脆李、榨菜、花椒等特色农业产业。强化农批对接、农超对接、产地销地对接,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推动企业服务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高农产品品牌化、产业化水平。建设具有地方特点和文化特色的主题邮局,打造乡村文化旅游等产业与寄递服务融合发展的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
6.拓展农产品寄递新通道。积极推进高铁、轨道交通运输邮(快)件试点。用好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政策,积极培育国际快递业务经营主体。用好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渝满俄班列等运输通道,发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优势,推广“江津花椒”“潼南柠檬”“忠县忠橙”等特色农产品出海经验模式,扩大农产品出海规模。探索打造价格更优惠、时限更有保障的“邮运通”定制化寄递服务产品,引导生产制造、农业、商贸、供销等企业使用“邮运通”寄递服务。做好航空、陆运、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协同对接工作,推进“巫山脆李”“黔江脆红李”等定制化农产品运输专线建设和季节性物流合作项目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冷链物流节点资源整合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开通冷链物流运输专线。(责任单位:重庆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委、重庆海关、重庆机场集团、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
7.推动农村电商融合发展。依托“邮运通”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互促、协同发展。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大力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推动“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副产品直播电商,鼓励依托电商平台开展溯源直播、社区团购和线上销售,推广农产品特色品牌。支持电商运营中心、直播中心和标准化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和运营。鼓励电商平台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邮运通”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
8.加大普惠金融支农力度。整合金融保险等资源,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力度,探索打造服务对象更有针对性、综合成本更有竞争力的“邮运通”定制化金融产品,为农村地区提供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等普惠性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委、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邮储银行重庆分行、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中邮证券重庆分公司)
(三)推动规范发展,创新“邮运通”运营机制
9.打造“邮运通”品牌。构建经营规范、高效集约、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的综合服务体系,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邮运通”品牌。结合重庆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制定统一的“邮运通”形象标志,在相关场地、车辆、店招、指示牌等方面规范使用。在全面推进“邮运通”模式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申报方式,每年择优选取一批试点区县进行重点培育,打造“邮运通”示范区县,并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广“邮运通”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10.推动标准化运营。制定“邮运通”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和运营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时效、投诉处理等要求,提升“邮运通”规范化运营水平,确保“定时、定点、定线路”,提升快递进村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督促“邮运通”体系内相关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细化岗位职责,强化安全培训,加强日常检查,保障运营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11.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在数字交通总体应用框架下,以“邮运通”相关企业现有信息系统为基础,整合多方数据,形成“邮运通”信息平台,实现数字赋能、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应用一体。推动农业产业信息与“邮运通”平台对接,提高交通、邮政、商业、供销、快递融合水平。依托“邮运通”相关信息平台实现乡镇及村级站点、运输车辆的数字化管理,完善站点及车辆追踪机制。加强“邮运通”信息安全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12.推进监管下沉。邮政管理部门依托区县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地方邮政管理责任和有关监管工作,加强对邮政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对“邮运通”工作的协同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重庆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四)加强政策保障,支撑“邮运通”长效发展
13.强化土地资源保障。优化完善“邮运通”建设用地需求,优先支持“邮运通”相关项目落地。鼓励以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邮运通”相关项目用地。针对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参与“邮运通”运营的邮政、快递、运输等企业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建设,增加容积率用于仓储、包装、运输装卸等邮政快递物流功能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重庆物流集团)
14.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区县、乡镇共配中心,按照标准给予补贴。支持试点区县快递进村出村,按照农村地区邮政快递上下行业务量增量分档分区域给予补贴,全市每年总补贴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对探索打造寄递物流、农村电商、普惠金融一体发展的新模式的示范区县,给予每个区县5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物流经营主体合规采购冷藏车,统筹推进高排放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主体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市税务局、市国防动员办)
15.加强金融支撑。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邮运通”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三农”主体生产经营性流动贷款依法依规给予贴息。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节能减排等领域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引导撬动金融资源向寄递物流、农村电商、普惠金融领域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人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邮储银行重庆分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工作专班纳入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负责指导区县成立相应工作组,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做好落地实施。
(二)严格考核评估。将推进“邮运通”发展工作纳入交通强市建设目标任务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估。对试点区县建立动态跟踪、定期验收和考核机制,将成效突出、评价优异的试点区县评为示范区县。
(三)加强宣传推广。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渠道,对标志性成果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展示力度,全面扩大社会影响。加强阶段性成效专题宣传,集中展示“邮运通”助力乡村振兴阶段性成果,积极营造央地合作服务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